宠物是什么意思?
个人认为,“宠物”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人类社会里,某些动物作为“私人物品”或“私人财产”所具有的法律意义。比如中国立法禁止虐待宠物,指的是禁止虐杀盗猎和摧残损害公民的私人合法豢养的动物;美国一些州立法允许公民拥有枪支,也同时明确禁止对宠物开枪(对野生动物除外),因为枪械是公民的私有财产。
所以根据定义来看,“宠物”作为一个术语,实际上包含了如下三层意思:
1、这种动物属于狭义的“动物”,即自然生物。
2、这种动物属于 “私人财产”。
3、对于这份“私人财产”,社会成员有义务给予必要的尊重。 这三层含义的关系应该是依次递进的——先确定是否是动物,再判断是否属于私人财产,最后依据是否属于动物的区分来决定是否需要赋予其一定法律地位予以特殊保护。
在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干预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很多过去自然生成的物种现在已经被圈养繁育,从野生状态进入家养状态,例如猫、狗等。这些动物经过人类的繁殖驯化,其生理特征发生了改变(如去势、绝育),行为特征也发生了变化(如丧失部分本能),已经不具备完整的行为能力,作为“动物”的第一层含义已经不再符合实际,因此我们往往会忽视它们的动物属性。
这时,作为第二层含义的“财产”性质就凸凸显出来,成为决定它们在法律上能否得到保护和获得怎样保护的最重要的标准。 当然,我这样划分“宠物”的含义也有失偏颇,但应该能体现法学家们构建这个概念时的初衷。